一、申请条件
1.热爱祖国,热爱共产党,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。其中,申请推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生,必须已取得本科就读学校给予的学术型推免生资格;
3.申请推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,本科所在学校若为研究生院高校,一般要求成绩排名在前10%;本科所在学校若为211学校(不含研究生院高校),一般要求成绩排名在前5%;
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,本科所在学校若为研究生院高校,一般要求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在学院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5%;本科所在学校若为211高校(不含研究生院高校),一般要求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在学院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%;
4、对于特别优秀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,该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。
二、咨询时间:
从2013年9月16日起可接收来电、来函、来人咨询申请。
三、申请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
1、完整、真实填写附录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一式两份和《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2014年研究生申请表汇总表》(见附件三); 同时将电子版《申请表(word版)》和《汇总表》发至:tanqx@buaa.edu.cn; 注意:(邮件主题请按照“姓名-本科学校-2014推免申请”的格式填写);
2、学生向学院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(含二级甲等)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(样式见附件二);
3、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A4纸上;
4、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(必须是原件)
5、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一份(限1000字以内);
6、(如果有)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(双面复印);
7、(如果有)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、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;
四、复试时间
接收材料截止日期:9月25日前,我院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,审查通过者,方可参加复试,学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/人。
复试名单将于9月26日在http://smss.buaa.edu.cn/-“招生信息”公布。复试工作初步定于9月28日进行。具体复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注意:已获取我校(院)发放的“拟接收证明”学生还需参加本次复试。
五、 说明
1、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“三”顺序排列好(统一用A4纸,不用装订); 寄(送)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教学区主楼317室 联系人:谭老师 联系电话:010-82317930; 邮政编码:100191
E-mail:tanqx@buaa.edu.cn;
2、复试通过,拟录取的考生,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免试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;
3、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;
4、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则取消入学资格;
5、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不真实,或学生最终未能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免名额,即刻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;
6、已获得我校(院)发放的“拟接收证明”学生,也必须要提交“三”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”中的各项材料;
7、请恕所有资料概不退还。